思政课部直属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日期:2017-10-09  发布人:思政课部  浏览量:4096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之一,党员联系群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本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作出以下规定:

1、党支部全体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群众工作并尊重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地向群众学习。

2、每个党员联系至少2名群众,并与其保持经常接触。

3、党员对联系人的有关情况应向党小组或党支部经常汇报,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

4、党支部将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评。

中共汉口学院思政课部

直属支部委员会

                                      201710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