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党校工作安排,现就举办第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支部委员会在2024年2月10日前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在2024年12月30日前取得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现已被党支部委员会列为发展对象且政治审查合格人员。
二、培训数量
按照2025年上半年发展计划和第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计划安排(附件1),本次培训发展对象合计354人。已参加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但未取得结业证的人员需经过基层党支部统一考评推荐上报,不突破总推荐名额,占用本次上课名额(除特殊情况外,政治审查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三、培训时间
2025年3月14日—3月16日
四、培训地点
一号教学楼
五、考核方法
发展对象培训班最终成绩占40%;院(部)考核成绩占60%(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统一考核)。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培训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向少数民族学生、优秀退役复学学生倾斜,要向满足条件的低年级学生倾斜,优先吸纳低年级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中来,要注意梳理专升本学生中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完整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上发展对象培训班。
2.严肃纪律。各基层党支部要规范开展培训对象的推荐工作,修订完善考核细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评打分,杜绝一言堂情况。发展对象考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上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7日之前报送《党校第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暨支部考核评分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1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500197243@qq.com。
附件:
1.202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和第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第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暨支部考核评分表
3.第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中共汉口学院委员会
党校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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