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庆祝第41个教师节,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表彰激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汉院好老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原则上为在校两年及以上的教职员工。(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二、表彰项目及名额
(一)“汉院好老师”
由各院(部)按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10%推荐,按比例不足1人的推荐1人。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由机关党总支、图书馆直属党支部、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直属党支部按总人数的10%推荐,比例不足1人的推荐1人。教学秘书由教务处推荐3名。
三、评选表彰条件
(一)“汉院好老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甘为人梯,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2.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无任何教学事故;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参加专业或课程建设,具备下列两项要求的任意一项:①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②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关注教学方法的创新,注重知行合一,因材施教,具备下列两项要求的任意一项:①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②获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尊重学生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具备下列两项要求的任意一项:①指导学生在A类学科科技竞赛中获校级及以上奖励,②完成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科研成果突出,年度科研考核合格;日常治学严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有较好的科研业绩,或在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近两年个人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注重师表风范,言行雅正,乐于奉献,主动热情地为师生服务,具有很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3.事业心、责任感强,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立德树人初心,勇于担当。
4.积极探索创新,业务能力强,在管理、服务教学科研方面成绩突出,受到群众好评。
5.近两年个人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教职员工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严格把握条件,以自荐或他人推荐的形式,经学院审核后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组织评审
推荐人选需经教务处、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科研处审查教学质量、年终考核等情况后,候选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学校公示
将“汉院好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终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教师节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对评选表彰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体现学校对教师的重视和关怀,展现教育和教师工作成绩和风貌的重要时机;作为振奋师生精神,凝聚师生力量,再创教育辉煌的重要机遇。
(二)注重宣传总结
要认真做好学校教师节评选表彰活动中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及时向上级、向省教育厅和新闻媒体报送相关信息,不断增强评选表彰活动的影响力。
(三)及时报送材料
各单位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汉院好老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148091436@qq.com,注明2025年教师节表彰评选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签字后交至行政楼325办公室)。联系人:于老师 18166883228。
申报材料:
1.《汉口学院2025年教师节表彰申报表》。
2.被推荐“汉院好老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需提交一份8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高清数码照片(红底一寸证件照及生活照各一张)。
附件:汉口学院2025年教师节表彰申报表
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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